湘潭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
	 
	关于2015年全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第二季度考核结果的通报 
 
	各乡镇人民政府,县直机关各单位: 
	根据《湘潭县2015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考核办法》(潭治领发〔2015〕2号)的要求和《关于修改〈湘潭县2015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考核办法〉的通知》(潭治领发〔2015〕11号)的精神,由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办公室对各乡镇和县城管局等6个成员单位2015年第二季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分月进行了检查考核,综合市对县第二季度明查暗访的情况,经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审定,现对第二季度考核结果通报如下: 
	一、乡镇考核结果 
	(一)一类乡镇 
	龙口乡、排头乡 
	(二)二类乡镇 
	梅林桥镇、河口镇、乌石镇、分水乡 
	(三)三类乡镇 
	锦石乡、杨嘉桥镇、易俗河镇、石鼓镇、谭家山镇、 
	射埠镇 
	(四)四类乡镇 
	花石镇、云湖桥镇、白石镇、茶恩寺镇、石潭镇、 
	青山桥镇、中路铺镇 
	二、六个成员单位考核结果 
	县城管局(98.3分)       县交通运输局(99.5分) 
	县公路局(99.3分)       县教育局(99.3分) 
	县卫生局(98.5分)       县水务局(98.7分) 
	按照相关规定,对一类、二类、三类乡镇分别给予5万元、3万元、2万元的奖励,对县城管局、县交通运输局、县公路局分别奖励1万元,对县教育局、县卫生局、县水务局分别奖励5000元。 
	附件: 
	1、2015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二季度乡镇考核成绩汇总表 
	2、二季度乡镇加减分情况汇总表 
	
	
	湘潭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
	2015年8月1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