湘潭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
	 
	关于2015年全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第三季度考核结果的通报 
	
	各乡镇人民政府,县直机关各单位: 
	根据《湘潭县2015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考核办法》(潭治领发〔2015〕2号)的要求和《关于修改〈湘潭县2015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考核办法〉的通知》(潭治领发〔2015〕11号)的精神,由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办公室对各乡镇和县城管局等6个成员单位第三季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分月进行了检查考核,综合市对县第三季度明查暗访的情况,经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审定,现对第三季度考核结果通报如下: 
	一、乡镇考核结果 
	(一)一类乡镇 
	中路铺镇、射埠镇 
	(二)二类乡镇 
	锦石乡、花石镇、云湖桥镇、石鼓镇 
	(三)三类乡镇 
	分水乡、茶恩寺镇、谭家山镇、石潭镇、龙口乡 
	(四)四类乡镇 
	易俗河镇、梅林桥镇、乌石镇、排头乡、杨嘉桥镇、白石镇、青山桥镇、河口镇 
	二、六个成员单位考核结果 
	县城管局96.83分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县公路局96.06分 
	县交通运输局99.5分         县教育局95.5分 
	县卫生局97.85 分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县水务局93.7分            
	按照相关规定,对一类、二类、三类乡镇分别给予5万元、3万元、2万元奖励,对县交通运输局奖励1万元,对县城管局、县公路局、县教育局、县卫生局各奖励5000元。 
	
	 
	湘潭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
	2015年11月6日